浙江温州男童从五楼坠落事故原因曝光

浙江温州男童从五楼坠落!家长应该如何履行监护责任!事件回顾:男童独自在家睡觉,不幸从窗户坠落

10月23日,温州泰顺县罗阳镇泓文花园小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

一名五岁的男童不小心从五楼坠落,而他的父母当时并不在家。据目击者透露,男童的父母带着医院看病,小儿子独自在家睡觉。

当邻居发现这一事故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时,家长才赶回家中。从现场流出的照片可以看到,男童光着脚,躺在地上,头部流出一地的鲜血。

母亲被拍到坐在地上,一边哭着一边打电话求救。据知情人士称,坠楼的男童家里有两个孩子,大医院看病,小的在家里睡觉,睡觉起来没有人照看,就从窗户中爬出来,结果坠楼了。

从事故现场楼层图片可以看到,小区窗户并没有安装防护栏。目前,还不清楚坠落男童的具体情况,但希望他能平安无事。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家长监护责任的质疑和批评。

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是否尽到了自己应有的义务和责任?

如果没有,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家长监护责任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需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或者追认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法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职责、享有监护权利、代理或者协助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法定监护人包括父母、其他亲属、赡养义务人、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养人、儿童福利机构等。

家长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子女未成年期间对其负有保护、教育和培养等方面的监护职责,并享有相应的监护权利。

家长监护责任是指家长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有效、合理、适度、及时的保护和管理,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家长监护责任的违反?

家长监护责任的违反是指家长未能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导致其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家长监护责任的违反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疏于看护,导致未成年子女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死亡;

?疏于教育,导致未成年子女沾染不良习惯或者犯罪;

?疏于管理,导致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

?虐待、遗弃、拐卖、侵害未成年子女的身体、心理、性等方面的健康。家长监护责任的违反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家长监护责任的违反会给家长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家长监护责任的违反导致未成年子女或者他人受到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家长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家长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受托人有过错的,受托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家长监护责任的违反构成犯罪,如虐待、遗弃、拐卖、侵害未成年子女等,家长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罚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

?承担行政责任。如果家长监护责任的违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如未按规定为未成年子女办理户口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等,家长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等。

?失去监护权。如果家长监护责任的违反严重危害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展,如虐待、遗弃、拐卖、侵害未成年子女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撤销其监护权,并指定其他适当的人为新的法定监护人。

事件分析:男童从五楼坠落事件中父母是否存在过失?

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男童从五楼坠落事件中父母是否存在过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男童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十二条规定,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男童只有五岁,因此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父母是否属于男童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由于男童是父母亲生所生,因此父母的责任重大。

小编的观点:

这是一起令人心痛的事故,也是一次沉重的教训。家长应该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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