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
湘发[]24号
为积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将湖南装备制造、科技创新、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差别优势与沿线国家的发展需求结合起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湖南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国家所确定的对外合作重点合作国别、规划为引导,以周边国家和地区为优先突破口,以六大经济走廊为依托,按照“五通”总体要求,通过“促进基础设施联通、提升经贸合作水平、推进产业开放合作、密切人文交流合作、拓展金融领域合作、创新开放型体制机制”的六大领域合作,湖南与沿线国家形成双赢、多赢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一带一部”与“一带一路”相结合。发挥“一带一部”区位综合优势,立足自身发展阶段和开放水平,紧抓中部崛起、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积极沟通对接长江开放经济带与沿海开放经济带,构建内陆开发开放战略新高地。
“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发挥优势产业“走出去”优势,加强“走出去”通道、平台和模式创新,推动水陆空口岸、综合保税区、内陆无水港等开放体系建设,优化“走出去”方向、领域和国家;着力解决外向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加大“引进来”力度,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和现实需求,扩大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资源、能源、原材料的规模,不断拓展“引进来”的领域,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自主开放与借力开放相结合。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开放合作,推进湖南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体系建设,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对接,拓展开放合作领域,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借力于与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海峡西岸等沿海经济区开放合作,借力于与中原经济区、成渝经济区、武汉城市圈、关中-天水经济区等核心区、黄金段开放融合,进一步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放合作。
全面开放与重点开放相结合。全面扩大提升与沿线所有国家的开放合作领域和水平,打造成为带动湖南对外开放和经济增长的新增长点;依托现有基础和未来发展潜力,优先加强与东南亚、南亚、中亚及独联体国家的合作,重点加强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优势产业的产能合作,带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的开放合作。
(三)战略定位
充分发挥湖南内陆腹地战略支撑作用。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发挥湖南内陆腹地战略支撑作用。一是“一带一部”的开放重地。利用湖南“一带一部”特殊区位优势,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使湖南成为沿海地区到陆上丝绸之路、中西部地区到海上丝绸之路的物流、人才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产业流和文化旅游流等资源要素汇聚地,成为中部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宝地和热土。二是国际产能合作的特色要地。充分利用湖南装备制造业基地、电子信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基地和湘江新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湖南20多大类优势富余产能和一大批国际先进实用技术优势,在个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基础上,强化与欧盟、以色列、俄罗斯、韩国、新加坡及中亚地区的新兴产业合作。三是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的重要基地。发挥湖南高质量的教育、高水平的医疗、多形态的文化、独树一帜的出版媒体、极具特色的旅游资源的差别优势,进一步扩大教育卫生(健康业)、特色文化交流、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提升“教育湘军”、“医疗湘军”、“出版湘军”、“广电湘军”、“演艺湘军”、“动漫湘军”等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
(四)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用3-5年时间,积极对接、发挥优势、打开局面。力争到年左右,一批重点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开工建设,内联外通的内陆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成;经贸合作、产业投资、人文交流等领域开放合作规模快速增长,初步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海外产业合作园区或重大项目;投资、贸易、人员往来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海关、检验检疫、出入境管理等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湘粤(港澳)合作区建设成效明显;湘台经贸往来和产业合作跃上新台阶;中国(湖南)自贸区建设稳步推进。湖南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5%-20%左右,工程承包年均增长15%-20%左右,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10%-15%左右。
2.中期目标。用10年左右时间,全面参与、重点突破、深入推进。到年,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合作深入推进,战略性国际经济合作通道和节点实现安全畅通;创新驱动、经贸往来、人文交流、金融合作等总体水平,比年要有30%-50%的增长;中国(湖南)自贸区基本建成,湖南对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内陆腹地战略支撑作用充分体现。
3.远期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全面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区域基础设施发达完善,安全高效的水陆空通道网络全面形成;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人文交流更加广泛深入;和谐包容、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格局安全稳固,现代化开放型经济体系焕发持久动力。
(五)空间布局
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各区域板块,打造“点线面”不同层次、分工协作、特色发展、互动发展的区域开放格局。根据湖南现有的区域划分、产业结构、资源环境、外贸流向、交通条件,采取“五大开放节点+四大区域板块+放射状对接方向”的空间布局,即培育长沙、岳阳(常德)、郴州(衡阳)、怀化(娄底)和张家界五大开放节点,辐射带动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和大湘西四大区域发展板块,沿着京广高速铁路、沪昆高速铁路、渝厦高铁(规划)、京港澳高速、二广高速、沪昆高速等重要交通干线及其延长线构成的放射状通道,逐步形成中心枢纽优势以及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持续发展的新型空间格局体系,全面对接“一带一路”战略。
二、促进基础设施联通
(一)构建外联内畅的综合运输格局
打造“一核、四通道、四枢纽”的综合运输体系布局。“一核”,即依托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湖南对接“一带一路”的枢纽核心。“四通道”,即形成东向出海、南向湘粤桂、西北(北向)湘欧快线陆桥和西南湘滇四大出海出境大通道。“四枢纽”,即形成岳阳以水运为主体、郴州以公铁为主体、怀化以铁路为主体和张家界国际旅游目的地机场四大综合交通枢纽。
(二)增强通江达海能力
充分发挥长江航道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四水航道所形成的“一江四水”优势,利用国家“一纵一横”综合运输大通道交汇点的优势,优先发展内河水运,强化海铁联运,完善公水联运,形成东向出海大通道和南向湘粤桂出海跨境大通道,打造通畅便捷的通江达海联运体系。
(三)拓展陆桥运输服务
瞄准俄蒙、中西亚及东南亚等内陆市场,以湘欧快线陆桥大通道为重点,统筹湘粤桂和湘滇跨境出海大通道国际联运,构建与西南、西北内陆地区的陆桥新通道。加快重庆—长沙铁路、西安—长沙铁路建设,形成湖南通往中西亚的便捷陆桥新通道。继续加快沪昆高速铁路怀化以西路段建设,配合国家推进中老泰铁路、中缅铁路等工程,远期形成怀化通往西南及东南亚、南亚市场的区域性枢纽。结合湘桂铁路的扩能新建,研究利用中越铁路开行国际联运的可行性。
(四)强化综合枢纽功能
以“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为导向,突出口岸功能与机场民航、铁路、水运等方式的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岳阳港和长沙港两大内河水运枢纽,建设长沙和张家界两大航空枢纽,完善长沙、岳阳、怀化、株洲铁路枢纽,充分发挥综合枢纽在对接“一带一路”中的辐射带动功能。
(五)加快能源通道对接
结合国家能源通道布局,按照“落实气源、对接干线、完善管网”的总体思路,以西气东输二线和忠武线(潜江至湘潭输气管网)为依托,以支干线为引入点,配套建设相应的支线管道,建设与西气东输三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等主干管道配套的省内支干线,形成多元、多向供应格局。结合长岭石化以及沿江石化企业的下一步扩能改造,推动仪长原油管道扩能新建工作。统筹国内与国际市场,加快推进蒙华铁路建设,继续拓展海进江运煤通道和经两广购入煤炭运输通道。
(六)推动信息设施高效联通
顺应贸易电子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立足良好的产业和外贸基础,以通信、互联网技术为手段,依托国家空中(卫星)信息通道、中国—中亚信息平台和东盟信息港等平台,建设信息化高速公路,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加快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依托长沙重点建设对接“一带一路”的云计算中心、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国际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三、提升经贸合作水平
(一)提升“走出去”水平
中亚—俄罗斯—欧盟方向,突出对接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德、法、荷兰、芬兰等国,依托与伏尔加河流域协作机制,着力加强工程机械及二手设备、钢铁、能源资源开发、汽车、农业、农业机械、基因检测及其基础上的精准医疗、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北斗导航、20-10纳米的光学晶圆芯片、大功率电力电子主流器件(IGBT)、先进光伏太阳能制造设备等产业合作;南亚方向,突出对接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国等国,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工程机械及二手设备、农业、节能环保产业合作;东南亚方向,突出对接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等国,着力加强钢铁、纺织、食品、建材、轨道交通、基因检测及其基础上的精准医疗、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北斗导航、20-10纳米的光学晶圆芯片、大功率电力电子主流器件(IGBT)、先进光伏太阳能制造设备、国际工程总承包(EPC)、农业等产业合作;西亚—非洲方向,突出对接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埃及、南非、阿尔及利亚、坦桑利亚、刚果(布)、马达加斯加等国,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工程机械及二手设备、轨道交通、矿业、国际工程总承包(EPC)等行业的国际产能合作;大洋洲—拉美方向,突出对接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秘鲁、委内瑞拉、苏里南、墨西哥等国家,着力加强产业化住宅、海工装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水利资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农业、国际工程总承包(EPC)等产业合作。
(二)促进对外贸易增量提质
实施“四个一批”计划扩大出口。即开拓一批新兴市场,在巩固香港、欧盟、日美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东非、东亚、东南亚、拉美等新兴市场。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出口10亿美元以上的制造业和贸易企业。打造一批品牌,拓展出口加工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建设一批基地,重点实施省级工业园区“破零倍增计划”,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特色产品出口基地和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抢抓“三降”机遇增加进口。抓住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降机遇,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抓住国家降低高端消费品进口关税机遇,扩大高端时尚消费品进口;抓住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价格降低机遇,扩大先进技术、高端装备及配套产品进口,提升湖南产业素质。
创新发展模式壮大服务贸易。重点促进旅游、服务外包、建筑工程、文化艺术、中医药等领域扩大服务出口和国际合作,扶持通信、保险、金融、商贸流通、动漫、软件、信息服务、专利特许等新型服务出口,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中的比重。利用国际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带动产品服务走出去,在境外发展制造服务业。
(三)提高利用外资总体效益
完善吸引外资方式。推进以绿地投资为主、兼有并购投资的直接投资方式引入境外资源。绿地投资将直接带来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以及渠道等要素,并在较高的起点上设立新企业乃至新产业。应以吸引直接投资作为重点,争取新引入一批国际强大企业。同时,鼓励境外优势企业兼并、收购或参股现有企业,通过改造、整合现有企业,促进湖南产业链整合和产业升级。
推动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申报并打造自由贸易区,推广、复制上海等自贸区的相关体制、机制和经验。以加快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为重点,积极争取并全力打造内陆自由贸易区,探索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四、推进产业开放合作
(一)加强制造业对外投资
加速布局“一带一路”市场,构建工程机械国际分工网络。支持湖南工程机械企业与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合作,积极参与境外重大项目建设的上游设备供应业务,带动矿产、港口、风电、工业化住宅等相关设备“出海”。支持工程机械企业开展境外融资租赁等业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消除制约二手设备出口的政策障碍,加快实施二手设备消化工程。
面向“一带一路”建设需求,拓展轨道交通国际市场。支持湖南轨道交通企业通过收购并购、投资建厂等形式,在沿线有条件的重点国家建立装配、维修基地,形成原产地多元化和服务全球化的国际经营网络,实现生产规模和市场规模的双重拓展。
依托境外工程项目,助推成套设备和高端装备借船出海。鼓励以多种方式参与海外重大电力项目合作,带动湖南具有知识产权的发电、输变电等成套设备、技术及工程服务出口。以电站建设总承包为开发重点,重点开发风电、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扩大电力成套设备出口。
增强海外接单能力,扩大“一带一路”国际工程承包合作。推动湖南企业抱团,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公路、隧道和桥梁建设,进一步带动工程机械、海工设备、建筑材料等关联产品出口。鼓励对外工程承包方式逐步由工程施工模式向DB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国际工程总承包)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拓展,探索实施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共私营合作制)等建营一体化高端模式。
引导产业国际转移,推动有色冶金行业国际产能合作。支持湖南优势企业和专业地质勘查队伍以独资、合资等方式获取紧缺资源的勘探权、开采权,拓展新的海外原材料供应基地和产品加工基地。鼓励湖南企业,积极利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泰国等东盟国家以及中亚地区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依托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建设下游延伸产业项目,开展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和深加工。
(二)深化服务业合作
打造内陆开放型文化新高地。试点建设内陆地区文化先导型自贸区,提升湖湘文化在“一带一路”上的传播力。依托湖南卫视、中南传媒、芒果传媒、金鹰卡通、蓝猫动漫等优势品牌企业,推动影视传媒、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演艺娱乐等湖南文化优势产业和湘绣、湘瓷、湘茶、烟花等特色文化产业走出去。
加强国际国内文化旅游合作。密切与新疆、陕西、甘肃、广西、广东等沿线核心地区的文化旅游合作,建立与湖北、江西、广西、广东等周边省市的旅游合作机制,拓展中心城市连接通道,共享客源市场。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扩大人员交流规模,提高旅游签证便利化程度。
构建高效的跨境物流服务体系。支持企业与东南亚、中亚、西亚、中东欧等沿线国家的物流企业合作,提高湖南物流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依托现有走出去的企业,围绕“湘品出湘”战略,支持企业建立自主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一批境外产业销售园、商贸物流园。充分发挥长沙作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的优势,推进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三)开展农业领域深度合作
积极发展出口农业。大力培育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加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尽快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监测体系,切实增加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水平。突出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农产品品牌,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出口品牌,扶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到国外开展商标注册、卫生注册及相关国际行业认证,提升出口农产品核心竞争力。
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发挥制种业的优势,突出杂交水稻的品牌示范效应,依托隆平高科等农业科技企业,扩大制种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规模。发挥粮棉油种植优势,鼓励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在中亚、南亚等地区建立水稻、棉花等重要战略物资的海外生产基地。鼓励涉农企业以合资、参股、收购和组建新公司或战略联盟等方式开展合作,共同建设农业产业园区,构建作物种植、收购、加工、仓储物流、贸易等涉农产业链。
加强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重点突出水稻、棉花、油料等大田作物的良种繁育、配套栽培技术推广,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土壤改良、现代化畜禽养殖与加工、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技术交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农业对外技术援助和技术合作项目,在相关国家合作建设现代农业技术示范园和杂交水稻种子研发分中心,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重大科技课题的联合研究。
五、密切人文交流合作
(一)加强教育培训合作
发挥湖南教育强省的优势,鼓励有实力的高校、职业院校开展境外办学和职业教育合作。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引导企业吸纳留学生参与境外项目建设。加强与境外合作国家间的学术交流,利用“汉语桥”等文化教育平台,深化与沿线国家交流。
(二)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交流协作
鼓励湖南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大学、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和社会资本与沿线国家的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合作,在境外建立一批高水平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申请获得国际知名保险机构的认证,大力发展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健康养老业。
(三)加强文化融合推广
充分利用部省对口合作平台,与沿线国家、省市联合开展旅游文化活动、旅游体育赛事活动、旅游节庆宣传活动、旅游人才交流合作、学术往来、民间文化组织交流合作、友好城市交流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充分利用湖南卫视、中南传媒的平台优势和湖湘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扩大与沿线国家在演艺娱乐、影视传媒、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工艺美术、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四)加强科技创新领域合作
依托湖南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加强与俄罗斯、英、德、法等欧盟国家、以色列、新加坡、韩国、乌克兰、捷克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研发合作,提升研发实力和科研成果转化率。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化的企业大学为载体,加快引进国外顶尖科教人才和人才团队,加快培养本土创业创新人才。
六、拓展金融领域合作
(一)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对接,大力推进湖南省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进一步扩大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湖南企业使用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扩大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民币投融资规模,推动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取得新进展。
(二)加强金融机构组织合作
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企业与当地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当地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主权基金等资源开拓相关国家市场;引导湖南金融机构与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开展股权合作、银团贷款、融资代理业务等金融合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积极配合支持在湖南的相关银行参与亚投行、金砖银行等跨区域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加强与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
(三)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推动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发挥多双边基金作用,引导境内外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沿线国家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加强运用以境外资产、股权、并购项目、境外应收账款、出口退税单据等为担保的融资方式。
七、创新开放型体制机制
(一)加强政府间合作
充分利用湖南作为联合城市与地方政府世界组织等国际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多边双边交流。加强推动与沿线国家建立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经贸合作伙伴关系,结对一批友好城市。推动沿线国家在湖南设立相关机构。按有关规定推动举办“一带一路”湘江论坛,打造湖南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常态化、国际化、综合性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
(二)积极开展公共外交
加强对境外湖南同乡会、湖南商会、湖南企业家联合会和海外华人社团组织等湘籍侨资侨智资源的支持,充分发挥民间机构和团体在公共外交中的建设性作用。鼓励引导湖南社会组织与沿线国家非政府组织开展广泛交流合作,在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应对气候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修复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三)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完善外贸企业进出口通关代办制,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发展,为中小微企业一站式代办服务。加强跨区域口岸协作,全面推行检验检疫出口直放、进口直通等通关便利化措施,逐步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动建立“单一窗口”,全面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人员往来便利化,力争将长沙纳入沿线国家72小时过境免签范围,方便友好往来。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人民政府省长担任组长,分管发改、外事、商务工作的副省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牵头进行政策研究、形势研判、方案实施、项目调度、风险把控以及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形成有助于湖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对话协调机制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湖南相关工作,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安排,研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进重点项目的落地。各市州要发挥优势、找准定位、错位发展,把本实施方案与地方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编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规划和行动方案,形成自觉融入国家战略、对接国家布局的新局面。
(二)强化政策扶持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争取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支持范围。鼓励中信保等保险机构设立与国别风险相关的专项险种,开展更为灵活的融资担保形式。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依托湖南省内外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机构,培养国际化人才、海外营销策划人才、国际环境和法律法规人才。建设我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若干新型智库,加大对沿线国家发展战略、政策、产业、市场等研究,为我省加强与沿线国家全方位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三)加强风险把控
在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开展风险防范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金融和经济风险信息收集、整理、跟踪、汇报。、加强境外投资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发布国别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及时预警有关国家重大风险事件,降低企业境外投资的非商业性风险。积极跟踪境外企业投资及项目建设进展,引导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四)促进项目落实
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积极推进项目滚动实施,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逐年进行滚动调整,定期发布优先推进项目清单。抓住关键性、标志性项目加快推进,集中力量攻坚突破,切实做到意向项目促谈判、谈判项目促签约、签约项目促落实。对具备一定基础和可行性的重点合作项目,加强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配合和风险防范,提高合作成效。
(五)做好宣传推介
四个民用机场岳阳、邵阳、努力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发挥智库、媒体、公众、爱国华侨和海外杰出华人等的作用,积极推介我国和湖南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方针政策,介绍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扩大湖湘文化影响力。发挥政府引导和智库作用,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沟通交流,实地调研,发现问题,创新对话机制,协调解决企业间恶性竞争和诚信问题,维护湖南企业形象,打造湖南企业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