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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城市大家建,宜居的家园大家住。为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近日,通江县执法局对诺江镇城南四社一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 许某在未经规划行政部门批准,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于年12月动工,在诺江镇城南四社修建房屋。每层建筑面积.8平方米,共七层,总建筑面积.6平方米,并于年7月违法搭建蓝顶子。10月13日,县执法部门对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年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当事人未自行拆除。11月3日,执法部门对其违法修建第七层进行强制拆除。 采访:当事人许明泽 绝对服从执法局对我的房屋依法拆除,今后再不从事违法活动。 据了解,在开展三违整治期间,我县将严格按照“露头就打,施工就拆”的要求,给胆敢以身试法、顶风作案者给予了有效打击。 采访:通江县执法局城南中队中队长赵强 在三违治理期间进行抢修抢建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在此,我也告诫那些心存侥幸,利用上下班时间或者是节假日进行抢修抢建的违法建筑者们,我们执法局将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凡在这期间发现或者接到群众举报进行抢修抢建的,我们执法局将组织力量,进行依法强制拆除,绝不手软。(通江电视台《通江新闻》记者程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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