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关于公开警示
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对林行峰等19名泰顺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冻结户籍,冻结期间停止办理一切户籍业务,滞留超过规定期限的,视情注销户籍。
二、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三、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暂停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