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文兴桥钟鹏摄
12月25日上午,10多名工人正忙着修缮位于泰顺县泗溪镇下桥村廊桥文化园内的北涧桥,不少村民也自发前来帮忙清扫。就在两天前,《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获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意味着北涧桥等泰顺廊桥及其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将有法可依。
《条例》是温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通过的首部历史文化领域法规,也是全国首个廊桥保护专项立法。
泰顺溪东桥季海波摄
架木为拱、跨溪成虹,被称为“中国廊桥之乡”的泰顺,有明、清、民国留存至今的32座古廊桥,其中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名单的有15座。它们是群众情感认同、文化认同和精神归属的象征,也是推进当地全域旅游的宝贵财富。但随着时代变迁,多为民间集资建造的泰顺廊桥出现权属难明确、管理责任不清、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年9月,薛宅桥、文兴桥、文重桥等6座古廊桥更是受台风“莫兰蒂”影响被不同程度地冲毁或受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
自今年3月起,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泰顺廊桥保护工作,并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同时泰顺县成立廊桥保护立法调研领导小组,设立专班组织起草保护条例草案,多方面听取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廊桥协会等意见建议,广泛收集群众反馈,最终明确了23条保护条例。
泰顺文兴桥林作桢摄
既护“桥”,也护“艺”。《条例》突出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理念,将泰顺廊桥及其周边屋舍、碑刻、牌匾等附属物和有关环境要素都纳入保护范围,还对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进行“无形保护”,鼓励、引导传承人积极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后继人才培养活动。此外,《条例》明确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属地乡镇保护职责,鼓励民间力量共同参与保护。
“对刻划、涂污、使用明火、堆放杂物等破坏泰顺廊桥的行为,《条例》规定将给予严厉处罚。”泰顺县文博馆馆长林安准说,《条例》制定得很接地气,考虑到温州气候多变,因此要求泰顺县政府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生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危及泰顺廊桥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目前,《条例》正按照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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