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巴中11月1日讯(程聪)今年6月6日晚,通江县公安局宕江派出所接到一男子的报警,男子自称在在巴中市巴州区将他人捅伤,现在要求自首。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报警人曹某隔离控制。
调查发现,该男子在通江县诺江东路东方广场夜宵摊点与一群朋友吃夜宵,酒醉后用女朋友向某的手机报警,自称,前些日在巴州区将人捅伤后逃离,自夸能逃过警方的追捕。
处警民警迅速将曹某带至派出所办案区,派人值守至酒醒。期间,与巴中市指挥中心联系,确认巴州区5月底发生过一起重大故意伤害案,嫌疑人案发后逃跑。
为确认曹某是否系嫌疑人,值班民警迅速与巴州区办案单位联系。巴州区办案民警到宕江派出所查看后,确认曹某不是嫌疑人。曹某系报假案。
为严惩曹某谎报案情,造成侦查办案警力浪费,宕江派出所依法对曹某行政拘留七天,并处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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