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号)的要求,年我省有关高等学校将继续开展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
定向培养学生学习期满后,按期毕业并通过国家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有关规定,统一调配到建德市具有事业编制的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任教。定向培养学生在建德市任教期限不得少于8年。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①建德市计划招收小学全科教师10名;
②报考的学生必须是建德市户籍所在地的应届普高毕业生,户籍不吻合则无法报考;
③选考科目不限。
④高考成绩要求一段线以上。
志愿填报时间
年6月26日8:0—27日17: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