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的政企不分、事企不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现状,近日两办正式印发出台《泰顺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改革任务、工作步骤、组织实施等四个部分。
《实施意见》指出,我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需坚持四个原则:坚持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坚持激发活力、规范监管;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坚持积极稳妥、分类分步;坚持属地负责、分级组织。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范围、改革的形式等,并明确了与涉改单位职工人员息息相关的人员安置问题、社保衔接问题、经费来源等事项。
接下来,全县各涉改部门将秉着对本部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负总责的要求,加强领导,抓好牵头工作,把握改革方向,强化统筹协调,认真研究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县事改办负责根据涉改单位的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转制成本、改革意愿等情况,确定改革批次,建立工作台账,制定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总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破解工作难点,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全县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泰顺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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