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4月,是县国有全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基础配套建设、城镇片区开发、新农村建设等投资建设。为引进高端性、专业性人才,提升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满足公司发展对多层次人才的新需求,加快国企改革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企业编外高级(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工程副总经理
1
负责项目管理、部门管理
高级财务人员
1
负责本级财务部相关工作
行政管理岗
1
负责本级办公室综合工作
项目技术主管
1
负责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等
项目成本主管
2
负责项目成本造价工作
保障房项目土建主管
1
负责项目土建相关工作
保障房项目安装主管
1
负责项目安装相关工作
保障房项目报建资料员
1
负责项目报批、报建、报检及资料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城发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受理报名:
1.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2.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因涉经济类案件被行政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6.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规定的不适宜担任拟任职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职位、资格条件、流程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个人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本人所提交材料按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计算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年10月9日。
(四)综合比选。根据目标岗位特点和自荐人选的情况,通过面试环节,按1:1综合比选产生初步考察人选,若面试同分,则一并进入考察。
(五)开展考察。对酝酿确定意向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重点了解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以及岗位匹配度。
(六)讨论确定。根据考察情况酝酿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城发董事会和城建中心班子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国资办备案。另外,根据资格审查、综合比选和岗位匹配等情况,若没有合适人选的,将取消招聘职位。
(七)聘用签约。根据任职文件,组织相关国有企业按相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和《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
四、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初次聘期3年,对聘任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按标准工资的0.8倍系数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解聘手续。
(二)薪酬待遇。实行企业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职激励三部分组成,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该项工作接受电话和网络监督举报。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10月9日-10月18日工作时间。报名时间截至年10月18日17:30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相结合,面试前复核的方式。
报名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