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顺发布
为加强我县城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促进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行业有序发展,减少扬尘污染,改善城区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城区组织开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工程车)管理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12月16日起,罗阳镇建成区范围内,各运输、建设、施工等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渣土车(工程车)的运输管理工作,禁止以下违规运载行为:①车辆未密闭运输、车辆带泥行驶以及“滴洒漏”等污染道路行为;②车辆超限、超速、超载等违规驾驶行为。③车辆未安装GPS定位系统,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④在高峰时段通行(早高峰7:30-8:30,中高峰11:00-12:00、13:30-14:30,晚高峰17:00-18:00)。
二、泰顺县公安局、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以上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举报、,受理群众对违法、违规渣土(工程)运输行为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泰顺县公安局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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