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就放松了不浙江这些人被通报了

转眼,年已经过去六分之一了。

春节前,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公布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在春节已过去大半个月,但抓“四风”、查“违纪”的势头并没有放松,

刚开年不久,中央纪委网站就公布了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浙江省有6起。

而从年后到现在,浙江各级纪委也通报公布了一批违纪或失职问题。

杭州上城区关于停车收费中心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的通报

年1月至10月,区停车收费中心借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慰问名义,多次以超市卡的形式违规发放给12名街道机关事业人员,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

林志祥作为区停车收费中心法定代表人,负直接责任。楼志刚作为区城管局副书记、分管区停车收费中心的副局长,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

林国平作为时任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12名街道机关事业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从区停车收费中心领取福利。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和《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林志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楼志刚告诫处理,期限6个月;给予林国平告诫处理,期限3个月;给予徐晓、罗立中、封佳本、张伟、张品华、姚志强、王学荣、金志惠、徐国兴、徐晓峰书面诫勉处理,期限6个月;给予陈建伟、陆吉胜通报批评处理。

杭州西湖区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原三墩镇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三墩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蒋金洪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至年,蒋金洪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擅自决定以职工道路保洁奖、防汛抗台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现金。在纪律审查中还发现蒋金洪存在滥用职权、贪污等违纪行为。三墩镇党委决定给予蒋金洪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原古荡房管站、留下房管站站长,古荡(留下)房管站联合党支部书记郭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至年,郭诚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擅自决定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前后,违规发放现金、商业预付卡及实物。西湖区住建局党委决定给予郭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原北山房管站、西溪房管站站长,北山(西溪)房管站联合党支部书记戎春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至年,戎春根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擅自决定以“通讯费”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西湖区住建局党委决定给予戎春根党内警告处分。

4、西湖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副主任骆远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年至年,骆远海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每年春节前后收受下属工作人员所送山核桃、茶叶、超市卡、贺岁金券等礼品礼卡,累计折合人民币元。西湖区城管局党委决定给予骆远海党内警告处分。

杭州西湖区纪委关于对两起“三不”问题效能问责的通报

近段时间来,西湖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机关效能的案件,在全区面上形成有效震慑。现将其中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区残联相关领导不正确履职问题。年10月,区纪委第一专项巡查组在巡查中发现,区残联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贴息条件,仍违规下拨贴息资金,共计3.9万元。林张帆时任残联主要负责人,郑长元时任分管领导,对违规发放资金问题决策审核把关不严,且林张帆在巡查组调查期间未如实提供相关情况。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林张帆、郑长元通报批评。

2、双浦镇相关领导履职不力问题。年10月9日,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区双浦镇杭江村江边路灯不亮事宜进行专题督办,双浦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袁传友作为双浦镇代表参会,会上态度不积极,会后也未能按照上级督办要求推动落实整改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袁传友通报批评。

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褚罗明违纪被查处

日前,海盐县纪委对县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综合科工作人员褚罗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褚罗明在武原街道某宾馆内,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行政处罚。

褚罗明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海盐县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治理期间,仍不收敛、不收手,参与赌博活动,属顶风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褚罗明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温州通报11起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例

洞头区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港航管理局原局长林万冀滥用职权问题——年至年,林万冀明知承包商苏某某等人在承包隔堤、海塘工程项目中超越营运许可范围进行营运活动,仍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不予监管,造成国家规费流失.82万元。年9月2日,洞头区纪委给予林万冀开除党籍处分;9月14日洞头区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处分。

温州市第三幼儿园原党支部书记、园长柯长瑜渎职等问题——年1月至年8月,时任温州市第四幼儿园园长的柯长瑜违反招生规定,擅自按教龄、级别给教师分配入园名额,致使教师周某某等人违规介绍他人子女入学并收受财物。年10月9日,鹿城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柯长瑜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文成县巨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夏景瑞违反值班纪律问题——年12月5日,夏景瑞作为巨屿镇值班领导,未经请示报告,擅自离开值班岗位,且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真实去向。年12月15日,文成县纪委给予巨屿镇党委通报批评处理;12月21日,文成县监察局给予夏景瑞记过处分。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萧江管理所工作人员李廉兼职取酬问题——年1月至年5月,李廉在兼任某企业驻企服务员期间,每月从该企业违规领取交通费和通讯费补助多元,合计领取元。年11月5日,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给予李廉记过处分。

龙湾区永兴中学校长王凌巧收受相关企业礼品问题——年3月,龙湾一餐饮服务公司法人代表章某某为感谢王凌巧对其承包的学校中餐配送业务的关照,送给王凌巧合计价值约元礼品。年11月16日,龙湾区教育局给予王凌巧记过处分。

乐清市司法局原主任科员黄贤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拉存款、挪用公款问题——年12月至年2月,黄贤泮在被抽调乐清市处置民间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期间,为帮助乐清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营销部主任王某某完成银行存款任务,利用其管理处置款专用账户的工作便利,擅自将两笔合计万元的专项资金先后挪到乐清农商银行其个人账户内。年6月4日,乐清市纪委给予黄贤泮开除党籍处分;12月21日,乐清市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处分。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光銮等人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年和年,陈光銮与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原纪委书记潘永胜等人,虚列支出从该局体制改革研究中心课题补助经费中合计套取15万元,并将其中元用于吃请、送礼及个人私分。另外,陈光銮还违规领取有关课题评审费。年11月4日,永嘉县监察局给予陈光銮行政降级处分;年12月9日,永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所得;并已按程序免去其职务。

瑞安市马屿镇圣井山风景旅游服务所原所长李良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等问题——年3月至年7月,李良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女儿纳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范畴,由单位出资缴纳保险金合计.8元,并通过单位向社保部门申领了其女儿生育险补贴元。另外,李良存还存在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年11月16日,瑞安市纪委给予李良存开除党籍处分。

泰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吴立伟公车私用问题——年11月14日,吴立伟借参加全省运管干部轮训班之机,驾驶单位执勤执法车辆提前前往杭州并绕道办私事;11月16日至20日其在杭培训期间,该车一直驻校“伴读”。年12月17日,泰顺县纪委给予吴立伟党内警告处分。

苍南县桥墩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副主任陈若丽等人公款旅游问题——年7月,陈若丽等人未经审批,以考察茶叶市场为名,组织桥墩镇政府、桥墩供销合作社等单位有关人员17人到福建省武夷山风景区旅游,并用公款支付费用元。年9月11日,苍南县纪委给予陈若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全部违纪费用。

瓯海区泽雅镇石坑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洪辉等人挥霍浪费问题——年12月至年8月,杨洪辉伙同村委会主任杨聪仁等人,以虚列工程款支出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4元,并将其中.4元用于吃请、送礼及娱乐消费。截至年12月,另有村集体资金.73元被杨洪辉、杨聪仁等人预支,用于吃请、送礼等违规支出。年7月16日,泽雅镇党委给予杨洪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追缴全部违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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