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雅阳镇新联村塔尾洋农房集聚点工程

雅阳镇新联村塔尾洋农房集聚点工程(塔尾洋跨区域生态移民安置点)

套房购置手册

文件依据

《泰顺县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细则》、《关于灾后重建工作的补充通知》。

房源区位

泰顺县雅阳镇新联村塔尾洋(福塔西路)项目总用地.3平方米,建设用地.3平方米,设计9层,共有70-平方米三种套型套,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拔。温州鸿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安置对象

纳入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三张“清单”的受灾户:受台风影响造成的房屋全倒户、严损户;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需异地搬迁的对象;全县农村D级危房户。遵守“一户一宅”。

户籍和户口认定

享受补助政策和购买房屋享受综合成本价建筑面积的户数、人口数以年9月30日公安机关登记数据为准,对年9月30日后因婚姻等按正常程序合法分户及发生人口数变化的予以确认,截止报名时间止。对年3月31是前因婚姻、出生按正常程序发生人口数变化的予以确认。

(一)三张“清单”范围内,具有户籍和合法产权房屋的农户,可享受本次灾后重建扶持政策。具有合法产权房屋且户籍在本村的非农户,可享受除国家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补助政策外的其他扶持政策。

(二)下列对象经村民代表会议、乡镇政府核实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作为补助人口数计算:1.已娶妻、过嗣、收养或入赘户口未迁入的;2.户口已迁移在高校就读、或高校毕业未就业的;3.户口已迁移在部队服义务兵役(包括士官)的现役军人;4.户口已迁移或注销的在外服刑人员。

(三)下列对象不能作为补助人口数:1.已嫁、外赘、继嗣、被收养户口未迁出的;2.挂靠户口;3.其他不作为补助人口数的对象。

扶持政策

(一)资金补助。参照地震灾后重建政策,整合省、市、县扶持资金,享受异地搬迁补助资金每人1.74万元和国家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补助政策。

(二)拆房补助。重建户须按规定时间自行腾空、拆除原住房,经所在乡镇政府实地核查确认后享受旧房拆除补助,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拆除的,由所在乡镇政府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重建户承担。其中原房砖混结构房屋拆除,每平方米补助元;砖木结构房屋拆除,每平方米补助元;土木、木结构房屋拆除,每平方米补助元;附属用房拆除,每平方米补助50元。旧房拆除按合法建筑面积予以补助(违章建筑不予补助),与地震灾后重建对象旧房拆除同等享受(原拆原建除外)。被列入古建筑、文物保护控制范围的,可对原住房予以保留,其产权依法收归村集体组织所有,视同原住房已拆除。

(三)房屋申购。到避灾移民小区、无区域生态移民小区购买房屋享受综合成本价(均价约元/平方米,由物价部门确定)建筑面积按人均30平方米确定,超出部分建筑面积按市场评估价计算。因套房套型设计原因,套房建筑面积超出10平方米(含)以内的,按综合成本价计算,超过1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评估价计算(均价约元/平方米,由物价部门确定)。

(四)其他扶持政策。重建户在享受上述资金补助政策的同时,如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可同时享受下列政策,但不得再向原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

1.金融机构应以优惠利率支持重建户的建房(购房)贷款。

2.重建户原住房拆除后,宅基地由村集体组织收回、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复垦。可列入农村宅基地复垦的,按房屋占地复垦的耕地验收面积给予补助。

3.凡选择避灾移民小区或自行购房安置的,原来拥有的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变。就医、就业、入学一律享受迁入地居民同等待遇(限在县内迁建和县内自行购房)。

购置程序:申请、审核、公示、签约、交款、原房处置、交房等程序

申请:必须先向雅阳镇人民政府村镇办提交申请表,上报县生态搬迁指挥部审核、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到镇农投公司指定银行交纳购房定金(不计息)5万元/套。未在规定时间内示交纳购房定金的,视作自动放弃。提供材料初审通过后参加选房,选房成功后购房定金转为预付款。选房未成功的购房定金暂时不予退回,确认不选购后,审核完成通知退款。

交款:签订购买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预付房款相关手续,预付款按安置房房款30%计算(购房定金转为预付款)。房屋结顶时办理按揭贷款,因年龄等原因经银行审核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对象交纳房款60%(合计交纳房款90%),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全部房款。购房户须按各交款期按时交纳房款,不能按时交款逾期一个月内的,按日交纳应支付逾期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的违约者,合同终止,交纳的购房定金不予退还,其他房款不计息退还。

交房:旧房拆除并验收合格、办理房款结算手续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及所在村、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退宅证明等材料,到镇投公司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安置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由镇农投公司统一代为办理,有关税费、物业维修基金等安置户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原房屋及交清房款和因瞒报、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安置房行为的,一律解除购房合同,不予办理安置房交接办证手续,交纳的购房定金不予退还。

说明

本宣传册由雅阳镇人民政府村镇办负责解释,所述与上级相关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年9月12日下午17时,凭银行存款回执到雅阳镇人民政府村镇办备案(镇政府大楼二楼)。

联系人:徐伟鹏589966677

林剑

办公室-591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雅阳分理处

帐户名:泰顺县雅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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