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利剑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汉中华夏建材城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海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徐海娃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汉中华夏建材城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徐海娃,男,汉族,年4月29日出生,身份号码33032904,户籍住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贝谷村三贵岩,现住址不明。

执行标的:租金本金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受理费元、执行费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徐海娃财产线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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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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